设立于2002年10月18日,是依法成立的甘肃辖区证券期货行业自律组织,是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接受中国证监会甘肃监管局、甘肃省社会组织管理局的业务指导、监督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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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券商视频直播如何行稳致远

作者:国泰君安证券兰州福利西路营业部 孙丽萍 来源: 时间:2022-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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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近几年网络直播行业的兴起,各种直播形式纷纷上线。不同行业都在尝试着与直播进行结合,并发生着各种化学反应,其中就包括了投资理财和证券行业,在金融科技的助力下,通过数字化战略纷纷开启了理财直播之路。加之疫情影响,为落实防控要求,人们对互联网的依赖得到了空前加强,催生了所谓的“宅经济”,以往通过面对面形式开展营销工作的证券公司,纷纷把工作转移至线上。

全民直播的时代似乎已经来临,理财直播的兴起,不仅为证券公司转型带来了机遇,也带来了不容忽视的风险,有不法分子借机设置各种陷阱。比如:直播荐股、社交荐股、“大V”“庄家”等乱象,虚假投资诈骗,无经营资质的第三方通过热点词汇包装虚假投资产品,并许以高收益进行诈骗,投资者的资金安全没有保障,收益更可能无法兑现,最终本利两空;不明链接泄密,各类直播间鱼龙混杂,缺乏必要的监督管理,如点击不明链接输入卡号、密码等信息,存在着巨大的泄密风险,威胁个人资金安全和信息安全;平台注册诈骗,不法分子利用直播推介其他不明第三方平台,以红包、返现等名义吸引用户注册并绑定银行卡账户,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

证券公司视频直播作为一种新型的服务和营销方式,目前仍处于深度探索阶段,如何构建理财直播的长效机制?如何平衡直播内容的专业性、趣味性和合规性?如何做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仍然是行业需要解决的痛点和问题,对证券公司及从业人员的合规展业提出了新的要求。

为适应新媒体发展趋势,促进各部门及分支机构利用线上运营工具规范、高效服务客户,防范业务风险,公司总部根据内外规要求,制订了君弘视频直播的管控方案。该方案主要对视频直播的适用范围与内容分类、管控原则、组织分工、直播流程管控要求、禁止性行为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及要求。

该方案所涵盖的视频内容,分为面向公众的投资者教育类、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类(投顾上公开媒体)和面向限定客户的金融产品及具体投顾产品推介等三大类。投资者教育类内容包括围绕经济常识、投资理财中的常见问题,教授科学的投资方法、正确的投资理念,以及对公司业务、活动及平台功能的客观性介绍,不得变相发布金融产品、金融服务广告,应全面客观揭示投资风险。此外,直播内容涉及特定类别的业务或服务的,还应明示适合该项业务或服务的客户准入及适当性匹配要求,不得引导投资者片面追逐短期收益,忽略投资风险。证券投资咨询类,投资顾问直播内容仅包括就宏观经济、行业状况、证券市场变动情况发表评论意见。必须客观公正、诚实信用,不得以虚假信息、内幕信息或者市场传言为依据向客户或投资者提供分析、预测或建议。预测证券市场、证券品种的走势时需有充分的理由和依据,不得主观臆断。不得通过公众媒体以任何形式做出买入、卖出或者持有具体证券的投资建议。不得以夸大、误导性语言明示或者暗示保证投资收益;不得对服务能力和业绩进行片面、夸大、虚假的营销宣传。所涉及的观点,不得与公司研究所观点相冲突。金融产品和投顾产品推介类内容包括对我司代销的金融产品及通过我司平台上架审核的投顾产品进行宣传推介,推介内容如产品亮点、过往业绩、风险揭示等,不得对个股、产品未来业绩表现给出明确性的判断。金融产品的宣传推介材料须经公司集中统一审核通过,且不得对产品收益做担保。

管控原则方面,主要有:形式不改变业务实质;管控半径与服务模式相匹配,建立健全事前报备审查、事中监测留痕、事后检查问责等安排;严格落实适当性要求等。

组织分工方面,根据形式不改变业务实质的管控原则,谁发起,谁负责,业务主管部门和平台管理部门要履行好各自的管理职责。

此外,对直播流程,包括人员要求、权限申请流程、直播间开通流程、节目创建流程、播前内容审核、播中实时管控、播后抽查督导等提出了更加精细化的管控要求。对营业部规范开展相关业务给予了规范性的指导意见并指明了方向。

“业务千万条,合规第一条。”证券公司及从业人员只有严格落实相关法律和规范性的要求,守住底线才能保证直播长远且可持续的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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