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于2002年10月18日,是依法成立的甘肃辖区证券期货行业自律组织,是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接受中国证监会甘肃监管局、甘肃省社会组织管理局的业务指导、监督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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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准备和推荐核准程序

作者: 来源: 时间:2021-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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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辅导机构——辅导对象聘请的辅导机构应是具有保荐资格的证券机构以及其他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机构。

l辅导人员——辅导机构至少应有3名固定人员参与辅导工作小组。

l辅导对象——辅导对象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具体接受辅导的为公司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

l辅导协议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2)
辅导人员的构成;

(3)
辅导对象接受辅导的人员;

(4)
辅导内容、计划及实施方案;

(5)
辅导方式;

(6)
辅导期间及各阶段的工作重点;

(7)
辅导所要达到的效果;

(8)
辅导费用及其确定的原则和付款方式;

(9)
辅导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10)
违约责任;

(11)
协议的解释等。

l保荐人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

1)发行人基本情况调查,包括改制与设立情况、历史沿革、发起人股东的出资情况、重大股权变动、重大重组情况、主要股东情况、员工情况、独立情况、内部职工股情况、商业信用情况;

2)业务与技术调查,包括行业情况及竞争情况、采购情况、生产情况、销售情况、核心技术人员、技术与研发情况、同业竞争情况、关联方与关联交易情况等;

3)高管人员调查,包括其经历与操守、胜任能力与勤勉尽责、薪酬及兼职、报告期内高管人员变动、高管人员持股及其他对外投资情况等;

4)组织结构与内部控制调查,包括公司章程及其规范运行情况、组织结构和三会运作情况、独立董事制度及其执行情况、内部控制环境、业务控制、信息系统控制、会计管理控制、内部控制的监督等;

5)财务与会计调查,包括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评估报告、内控鉴证报告、财务比率分析、销售收入、销售成本与销售毛利、期间费用、非经常性损益、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存货、对外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主要债务、现金流量、或有负债、合并报表的范围、纳税情况、盈利预测等;

6)业务发展目标调查,包括发展战略、经营理念和经营模式、业务发展目标、募集资金投向与未来发展目标的关系等;

7)募集资金运用调查,包括历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募集资金投向产生的关联交易等;

8)风险因素及其他重要事项调查,包括风险因素、重大合同、诉讼和担保、信息披露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其他中介机构执业情况等。

l招股说明书是发行人发行股票时,就发行中的有关事项向公众作出披露,并向非特定投资人提出购买或销售其股票的要约邀请性文件。

l保荐机构的持续督导: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的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的期间为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的期间为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持续督导的期间自证券上市之日起计算。

保荐机构应当针对上市公司具体情况确定持续督导的内容和重点,并承担下列工作:

1)督导上市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大股东、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源的制度。

2)督导上市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高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内控制度。

3)督导上市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4)督导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5)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6)持续关注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并发表意见。

7)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的使用、对外担保、委托理财等事项发表保荐意见。

8)证监会规定及保荐协议约定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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